公有私有的界限

公有?私有?哪些应该公有,哪些应该私有,或者说公有私有的界限在哪里,这个问题都没搞清楚,哪来的公有私有问题?

自然资源公有天经地义,劳动成果归劳动者所有天经地义,这就是公有私有的界限。

公知在使用私有的概念时,偷偷地将私有的界限移到自然资源这边,而在使用公有的概念时,又偷偷地将公有的界限移到了劳动成果这边。这显然是一个双重标准。

公知所鼓吹的私有化,实质上是以可以私有的劳动成果的名义,将应该公有的自然资源私有化,然后以私有化的自然资源,剥夺被剥夺了自然资源的劳动者的劳动成果。自然资源的私人占有是剥削的逻辑起点。自然资源的私有化绝不是效率而是抢劫。公知所指的公有,偷偷地指向了劳动成果的公有。劳动成果公有,当然是平均主义而不是公平。原来公知回避公有私有的界限谈公有私有问题,是为剥削,不,为抢劫立谬论。

公有私有本身并不是问题。问题是公有私有的界限——

自然资源公有天经地义!

劳动成果归劳动者所有天经地义!!